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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水蟹”横行阳澄湖惹争议 “惩罚性赔偿”吸引关注

biao 产经网 > 舆情警示 2018-12-28 10:49
2018-12-28 10:49

12月3日至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阳澄湖“过水蟹”事件处理情况吸引舆论关注,公众探讨“阳澄湖大闸蟹”品牌如何保护及发展;首例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消费公益诉讼吸引媒体报道关注,其“破冰”意义受到重视;幸福西饼陷入加盟商纠纷,警示企业快速发展之时,仍需重视内部管控。

“过水蟹”横行阳澄湖再惹争议

11月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苏州市部分商家用外地蟹假冒阳澄湖大闸蟹在电商平台销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12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公告该事件的处理情况称,已要求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舆论观点:市场有需求,监管不到位,以致“过水蟹”横行阳澄湖

近年来,假冒的阳澄湖大闸蟹屡禁不止,今年,“过水蟹”又再度横行阳澄湖的大闸蟹市场。对此,《广州日报》刊文指出,该现象的发生与消费者自身的需求有直接关系。消费者明知是假,却并不揭穿。因为很多人购买阳澄湖大闸蟹并不是自己吃,而是送礼用,大家就图一个体面,价格低的“过水蟹”自然会有市场。同时,违法成本较低导致一些不法商家屡教不改,不仅一些多次被投诉的假冒商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而且当地的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的市场乱象,竟然置之不理。据央视网报道,当地的行业协会将此推给了市场监管部门,而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也互相推诿,最后的办法,竟然是寄希望于消费者和不良商家自行协商。显然,这样的市场监管力度与方式无法起到真正的市场监管作用,只会助推假冒之风。

对于在电商平台销售的阳澄湖大闸蟹,有当地养殖户表示,真正的阳澄湖大闸蟹一般都不会在网上进行销售,也没有网店会从他们手中进货。对此,有观点认为,电商平台都有比较明确的商品引进要求与监督体系,假冒的阳澄湖大闸蟹之所以能够在电商平台上进行销售,既有不良商家动歪脑筋、打擦边球的原因,也有电商平台故意放松监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

据媒体报道,当地养殖户这些年吃尽了外地蟹冲击与搅乱市场的苦头,“养蟹的不如贩蟹的,贩蟹的不如卖蟹的”也因此流传于阳澄湖周边。有养殖户认为,“澄阳湖大闸蟹”这块金字招牌如今都快要被这些无良商贩给毁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与整治力度,严查严惩这些不良商家。对于政府的这次重拳整治,他们表示“期待已久”。

同时,也有观点建议消费者要理性看待阳澄湖大闸蟹,尤其是现在假冒阳澄湖大闸蟹充斥着整个市场,更应该想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什么要吃阳澄湖大闸蟹。如果是喜欢大闸蟹的味道,那么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更应该关注大闸蟹的质量,而不是阳澄湖的名头。有网民认为,太湖和长江下游的自然环境比较接近,能够决定这些地区大闸蟹质量的关键在于养殖水平,而不是水域差异。

舆情点评:健全监管机制,保护品牌声誉

打造一个品牌不容易,但毁掉一个品牌却很容易。作为典型的地理标志产品,阳澄湖大闸蟹不仅是当地独有的品牌,也是当地对外的形象与标志。假冒阳澄湖大闸蟹屡禁不止,就短期而言,不法商家等群体可能会因此获利,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却会遭到损害,正常的市场秩序与环境也会被破坏,长此以往,阳澄湖大闸蟹的品牌声誉难免会遭人质疑,最终,受影响最大的只会是当地的经济。

当地管理部门应将此次曝光视作一次警钟,不是曝光一次,整治一次,而是要健全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力度,不仅要让假冒的阳澄湖大闸蟹无处可藏,更要让阳澄湖大闸蟹的品牌越叫越响。

据行业协会统计,目前阳澄湖大闸蟹的产量仍无法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对于阳澄湖周边的大闸蟹产地而言,长远的经营方式并不是假借阳澄湖的旗号,而是形成自己的品牌与特色。对于消费者而言,苦于“假冒阳澄湖大闸蟹”久矣,如果能够有其他水域的大闸蟹在产品质量、特色与服务方式上做的更好,或将能够打动真正喜欢大闸蟹的消费者,逐步占据一方市场。

首例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消费公益诉讼吸引公众关注

11月底,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期广东“假盐”系列公益诉讼结案,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法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该系列公益诉讼始于2017年。当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四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该系列案件也是首例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消费公益诉讼。

舆论关注:惩罚性赔偿具有标杆意义,惩戒作用威慑侵权者

消费公益诉讼迎来制度创新。消协拥有更多法律资源,具有更强的法律博弈能力,能够综合利用证据资源,发挥证据合力,弥补个体证据不足的短板,在诉讼过程中也更有经验,更有优势,更有影响力,提起惩罚性赔偿诉求获得法院支持的概率更大。《新京报》报道称,此前,消协提起的公益诉讼多以违法经营者整改、赔礼道歉告终,从未涉及经济赔偿。此次胜诉因此被评价为“推动我国公益诉讼进入高级阶段”。

惩罚性公益诉讼获偿具有示范意义。光明网评论称,在当前不法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手段和方式更隐蔽的情境下,惩罚性赔偿个案获赔的正向引领,对破解消费者维权困局具有“一子落全盘活”的积极意义。如此,那些热衷于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商家,才能人人喊打的法治氛围中,主动摒弃只做一锤子买卖的短视行为。

消费公益诉讼探索前路漫漫。据统计,自2014年新消法赋予消协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以来,各地消协4年来仅提起14起公益诉讼,探索之路走得并不轻松,在克服资金匮乏、取证障碍、推动制度创新方面仍前路漫漫。《湖北日报》评论指出,我们有13亿多消费者,公益诉讼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消费公益诉讼获得惩罚性赔偿,理应成为一种常态。有关方面对此还应给予更多支持,让相关法规得到进一步完善,真正达到让违法者“肉疼”的惩戒作用和望而却步的威慑作用。

舆情点评:舆论关注赔偿金如何处置,法规制度仍待完善

公益诉讼是我国一项新起步的司法实践,2014年新消法实施,确立了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有媒体报道称,这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消协手中便握有一把“尚方宝剑”,成为其为消费者和公益维权的“终极技”,有利于发挥集约效应,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加快公益性诉讼发展,建议扩大诉讼领域,使其延伸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等社会公共领域;引入“惩罚性机制”等。此外,类似事件中,赔偿金的处置往往受到公众关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缺少关于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所得的处置规定,后续仍需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以促使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威慑力及社会效益得以显现。

幸福西饼曝加盟商纠纷,品牌声誉面临考验

12月初,据《新京报》、中新网等媒体报道,以“新鲜现做”为卖点的幸福西饼日前陷入了与加盟商的纠纷。有加盟商向媒体反映,幸福西饼的蛋糕原料并非现做,且品牌总部在加盟管理上存在诸多疑点。

对此,幸福西饼客服、官微等做出多次回应,称“新鲜现做”是指“客户下单后及时生产、及时配送,送达客户的产品是新鲜现做的。用于制作产品的奶油、芝士、牛奶、千层皮等都是向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的,全程冷链运输和储存”,而过期原料是“打错了标签日期”,纠纷系加盟商无理要求被拒导致矛盾激化。

舆论观点:经营压力导致加盟纠纷,连锁品牌加盟还需综合考量

食品加盟品牌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已不在少数,如辣莊火锅、“老汉口”连锁早餐店等均曾出现加盟纠纷。有业内观点认为,幸福西饼经营模式存在风险,O2O烘焙产品的企业投入期比较长,加盟商或许没有这么久的耐心。而一旦亏损,成本压力就会被加盟商放大。也有业内专家指出,目前餐饮市场的加盟模式的确存在很多乱象,消费者需擦亮眼睛,而对于有意加盟连锁品牌的商家来说,更应综合考察其管理团队,探明股权架构,并将品牌的中长期规划、团队运营能力和行业的口碑等因素纳入考量。

在加盟商曝光后,幸福西饼对于“新鲜现做”的解释没有获得消费者认可,被指责在“玩文字游戏”;但也有网民观点认为,企业做法是当前现行的“行业规则”,相关争论有些“大惊小怪”了。

舆情点评:企业发展需重视内部管理,避免负面问题隐患

今年6月,幸福西饼完成了B轮4亿元融资,这是国内烘焙业迄今为止最大单笔融资,但有报道称,幸福西饼也经历过多次纠纷,曾两度被告上法庭,也曾出现供应商在自媒体渠道投诉其欠款不还等。企业在“做中国蛋糕第一品牌”目标之下却屡现负面问题,导致其声誉形象受到了损害。综合来看,相关问题警示了企业在市场及资本促进中,加快发展步伐的同时,仍不能忽视内部管理,需避免风险隐患持续发酵,带来负面问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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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水蟹”横行阳澄湖惹争议 “惩罚性赔偿”吸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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