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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官被害案舆情观察:法袍染血 刺痛人心

biao 产经网 > 舆情警示 2021-01-18 15:37 • 正义网
2021-01-18 15:37

舆情背景

1月12日清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在小区地下车库被人行刺,当场死亡。

法官群体是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力量。而周春梅遇刺,又疑似是不徇私情而遭到报复,种种案件细节串联在一起,很快就在舆论场上引起强烈反响。

近年来,法官被诉讼当事人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司法权威,已经成了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舆情综述

1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通报: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民警赶到现场时,被害人周春梅(系湖南省高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媒体披露,周春梅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2003年进入湖南省高院工作。来自于《中国审判》的报道称:她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舆情观察

1、暴力凶杀案严重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其同乡的犯罪嫌疑人杀害后,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倍感痛心。

根据湖南省高院的通报: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初步调查,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同日,多家权威媒体纷纷转发上述通报,并就此案发表评论。

因为该案被害人特殊身份,很快从普通命案上升为新闻舆情。而新闻的绝大多数受众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于官方媒体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感。

该热点的发现时间在1月13日凌晨,当日百度搜索指数超过350万。截至1月16日,该起事件在全网引发20余万条相关信息,其中敏感信息占比高达90%以上。微博话题“#警方通报湖南高院女法官被同乡刺死#”阅读量超过2亿次。1月16日,“被杀法官追悼会举行”再次形成一波峰值,以360搜索为例,当日的指数峰值为38249,搜索排名为29名。

对此,网民情绪波动较为强烈,因此,在微博、微信中,网民在参与事件传播过程中,使用“蜡烛”表情符号的频次最高,其次是“泪目”“心碎”“失望”“悲伤”等表情符号也较常出现。

在现实社会中,办事打招呼、找关系等,是人情社会中的“潜规则”,与之相对应的是,这种“打招呼、找关系”其实是对现代法治社会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干扰。因此,犯罪嫌疑人向某为谋私利加害法官,是对公正司法的公然挑衅。但一位坚守“不徇私”原则的法官遇害,刺痛了无数网民的心。

与此同时,法官对司法公正的坚守也让行业内外为之动容。将败诉结果迁怒于法官,威胁法官的人身安全的行为,极易催生网民的负面情绪。

2、法官遇刺案凸显司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

周春梅“不办人情案”竟然成为行凶者的加害理由,这背后凸显的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问题,也引起了司法领域的重视。其实,近年来,法官被诉讼当事人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7年1月26日,广西陆川县龙建才被妻子起诉离婚后,对法官傅明生怀恨在心,在作案前多次踩点将傅明生杀害。2018年,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田晓在法院大门附近被刑满释放人员刺伤左右腿。据中国长安网报道称,刑释人员曾某为寻仇,当街刺伤法官。2020年8月,曾某被依法执行死刑。2020年11月13日,哈尔滨“@双城分局警方”发布通报,双城区周家法庭的一位法官在休庭时被犯罪嫌疑人持刀杀害,原因竟系不服离婚判决。

在法官队伍中,除了极个别如张家慧之流的“害群之马”,不应否定千千万万个在基层一线日夜操劳的普通法官。他们中的绝大数人,拿着一份普通的工资无愧于心,担当着公平正义的守门人。而一些当事人抱怨法官,并不是因为法官违法乱纪或裁判不公,更多是因为源于他们的非理性,以及“信仰拳头胜过信仰法律”。个别当事人很容易把败诉的原因怪罪到法官身上,在法官身上投射自己的所有不满,让无辜法官成为其个人失败境遇的“埋单者”。因此,这也提醒我们普法之路仍很长,不从根本上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类似悲剧还有可能发生。

不仅法官遇害案发生多起,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却遭受当事人侮辱、威胁、恫吓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时至今日,各地法院通过严格安检、严格实施审判区与办公区隔离等措施,使得法官在法院内的人身安全有了更可靠的保障。但是如何在法院外也能对法官进行相应保护,无疑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3、主流媒体观点

湖南女法官遇刺身亡的恶劣性质迅速引发舆论热议和反思。在第一时间,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在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紧接着,湖南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深夜接连拍案发声。

湖南省高院在通报中称,我们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表题为《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的文章。文中称,正直的法官,是社会正义的脊梁;践行法治,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警方迅速发布警情通报,为舆论定下基调。涉事法院随后发布了案件通报说明情况,详尽的内容让公众更了解事件原委,放大从业群体声音,主动引导舆论,促使公众更为理性地看待问题,也进一步消除了舆论中少数杂音。

对此,《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谴责暴力,保护“守护正义的人”》的文章呼吁:“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加强防控措施,把保护网织得再细些、再密些。我们呼吁,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配套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得到更加全面的落实。”

《人民法院报》同样刊文为司法工作者发声:别把这起悲剧当成一个不可控不可防的突发事件,把保护网织得密些、再密些,把那些纸上条款落实得严些、再严些,让制度长出牙齿,才能让人更加安心。

光明网评论文章《湖南女法官被杀害:完善法官保护机制刻不容缓》认为:等待凶手向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共同谴责。指望用凶杀暴力等极端手段胁迫法官、绑架法律,这是痴心妄想,为现代法治所不容。另一方面,完善法官保护措施,也应该及时纳入中国法治的议事日程中。要看到法官的职业特殊性,司法裁判是社会矛盾的终极解决方式,法官则堪称法律和正义在社会的“人格显现”,承担着巨大推动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责任,也可能被推向矛盾的第一线。极个别的当事人可能将反社会的怨气投向缺乏武力保护的法官。

舆情短评

又一起法官被刺身亡的案件,原因是同乡想让法官在诉讼案件中“打招呼”被拒绝心生怨恨。这不是某一个法官的不幸,周春梅和其他遇害的法官一样,伤的是人,其实是法治。

在诉讼案件中,依靠法院的一纸裁判去定分止争,而几乎每份裁判中都存在不被支持的一方。如果这一方对裁判结果无法认同、对裁判权威无法信服,那么都会埋下怨恨和危险的种子。任由这样的种子四处播撒,整个社会都将被未知的暴力阴影所笼罩,法官的人身风险也将变成可怕的防无可防。

特别是业务部门的法官,往往处于社会矛盾冲突的一线,因此面临的职业风险和人身危险,远比一般公职人员要高。

公正的司法,不会受到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的干扰,周春梅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的正是司法的公正!

而保护法官人身安全,从根本上看,更需要坚守司法信仰、恪守司法职责、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这是国家法治文明的进步和司法公正提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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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官被害案舆情观察:法袍染血 刺痛人心

近年来,法官被诉讼当事人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司法权威,已经成了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